当合同无效且双方都有过错时,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等,还需考虑法律规定、合同性质和具体情形,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在合同被认定无效且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有一系列的处理方式和原则需要遵循。
首先是返还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这意味着双方都要将从对方处获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例如,在一个买卖设备的无效合同中,如果买方已经收到了设备,卖方已经收到了货款,那么买方要把设备返还给卖方,卖方要把货款返还给买方。若设备已经被使用导致无法原样返还,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折价补偿。
其次是分担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相应责任”要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来确定。过错程度大的一方,承担的损失比例可能会高一些;过错程度小的一方,承担的损失比例相对较低。比如在一个合作项目的无效合同中,一方在项目规划上存在重大失误,另一方在资金监管上存在一定疏忽,那么在分担因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时,存在重大失误的一方可能要承担大部分损失。
在确定责任分担时,要综合考虑合同的性质和具体情形。有些合同可能涉及公共利益,在处理时就需要更加谨慎。同时,要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合理保护。比如在一些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无效合同中,虽然消费者可能也存在一定过错,但在处理时要更多地考虑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此外,如果双方对于责任分担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在第三方的参与下,更加理性地分析各自的过错和责任,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协商和调解不成,仲裁和诉讼则可以通过专业的裁决和判决来确定责任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