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仍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退还行为在后续处理中会被作为重要情节考量。处理方式通常包括由公司决定是否继续报案、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检察院审查是否起诉以及法院审判时综合量刑等。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即使在立案前已退还侵占的财物,也不能完全免除法律责任,但该退还行为会对整个案件的走向和处理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方面的态度很关键。当公司发现员工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后,如果员工在立案前主动退还了财物,公司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员工以往的表现、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影响等,决定是否继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司认为员工的行为情有可原且损失已得到弥补,可能会选择不再追究。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是否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有一定的立案标准,达到立案标准的,即使侵占财物已退还,也可能立案侦查。不过,退还财物这一情节会在立案审查时被考虑。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可能不予立案。
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案件进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和情节,包括侵占金额、退还情况、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如果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在量刑时会将退还财物这一情节作为重要的从轻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所以,退还财物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行为人的刑事处罚。
总之,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财物虽然不能消除犯罪行为的性质,但在各个司法环节都会被作为从轻处理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