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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犯罪的人叫什么

2026-01-10 16: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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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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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犯罪的人在法律上有不同的称呼,较为常见的是“再犯”,若符合一定条件还可称为“累犯”。

在法律领域,对于再次犯罪的人有专门的术语来界定。首先是“再犯”,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在初次犯罪后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再犯并不要求前后犯罪在犯罪性质、时间间隔等方面满足特定条件,只要是再次实施了犯罪,都可以被称为再犯。它涵盖了各种再次犯罪的情形,是对再次犯罪现象的一般性描述。

而“累犯”则是一个更为严格的法律概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这里有几个关键条件,一是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二是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不要求前后罪判处的刑罚种类以及前后罪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是实施了特定的三类犯罪,再次实施其中之一,就构成特别累犯。

累犯和再犯虽然都涉及再次犯罪,但累犯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在量刑时,法律通常会对累犯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再次犯罪尤其是符合累犯条件的犯罪行为的严厉态度,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法律的权威。

再次犯罪的人叫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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