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退股时的退钱方式需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性质等因素确定,一般有按约定比例退还财产份额、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后退还等方式。
在合伙做生意的场景中,退股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和实际问题,退钱的具体方式有多种情况。
若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那么退股退钱应按照协议执行。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退股的条件、退钱的方式和比例等。例如,协议可能约定在合伙人退股时,按照其原始出资额退还资金,或者按照当时合伙财产的一定比例退还。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严格遵守。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退伙人在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财产份额的计算通常要考虑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情况。比如,合伙企业在退伙时的总资产为100万元,总负债为20万元,那么净资产就是80万元。如果退伙人占20%的份额,就应退还其16万元。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退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该有限合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退股退钱相对较为明确,通常按照其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退还。
在退股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合伙期间的亏损分担问题。如果合伙经营期间存在亏损,退伙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分担亏损。分担亏损后,再进行剩余财产的退还。此外,如果退股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会从应退还的财产份额中扣除。
总之,合伙做生意退股退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合伙协议、合伙性质、财产状况等多种因素,以确保退股过程合法、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