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开始计算,即双方签收的时间为调解书的生效时间。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当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且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后,法院会根据该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签收生效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只有当双方都签收了离婚调解书,调解书才会正式生效,婚姻关系才会解除。例如,甲和乙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如果只有甲签收了调解书,而乙没有签收,那么该调解书就尚未生效。只有当乙也签收后,调解书才开始生效。
特殊情况: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存在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那么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意愿表达和程序权利。因为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结果,就不能强制其接受。
生效的法律后果: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其效力等同于离婚判决书。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并且需要按照调解书中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同时,当事人也不能就同一婚姻关系和相关纠纷再次起诉离婚,但如果存在调解书中未涉及的财产等问题,可以另行起诉。
总之,准确把握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后续权利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