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证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是一种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犯罪行为。该罪的构成有特定的条件,首先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这是时间上的限定。刑事诉讼涵盖了从立案侦查到审判等一系列的司法程序。行为主体为辩护人,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对于该罪的量刑,法律有明确的层次划分。一般情况下,只要辩护人实施了毁灭证据的行为,就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毁灭证据,包括销毁、丢弃、篡改证据等使证据丧失证明力的行为。
而当出现情节严重的情形时,量刑会加重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毁灭重要证据,严重影响了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应有的法律制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多次实施毁灭证据的行为等。
法律设立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正、公平、有序进行。辩护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而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司法活动。一旦触犯该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