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他人资金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根据相关规定,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或者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的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仍故意为之。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关于立案追诉标准: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其中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六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挪用资金的用途、归还情况、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同时,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具体的数额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