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20%。
在个人进行股权转让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对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对公式中的各要素进行详细分析。
股权转让收入:这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若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股权原值:确定方式因取得股权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后,再乘以 20% 的税率,就得出了个人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例如,张三转让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取得转让收入 100 万元,股权原值为 60 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 5 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60-5 = 35 万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5×20% = 7 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