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股权,不存在股权变更手续。但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进行股权变更,其手续一般包括内部决策、签订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首先要明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存在股权的说法,也就不存在股权变更的问题。
而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名称和章程。如果是子公司进行股权变更,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内部决策阶段: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应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表决。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内部决策同意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转让的股权份额、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时间等重要条款。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等。
其他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还可能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遵循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