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车辆赔偿后如何判,要依据损坏财物的价值、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若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赔偿获得谅解可从宽处理;若未达标准,可能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也就是说,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车辆造成的损失达到五千元及以上,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当行为人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后,在量刑上会产生积极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所以,赔偿行为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弥补损害的诚意,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从轻处罚。
若损坏车辆造成的损失未达到五千元,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涉及判刑问题,但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最终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存在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故意损坏他人车辆赔偿后的判决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