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虚构债务有诸多后果,在民事方面,虚构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在刑事方面,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离婚过程中,一方虚构债务是一种不诚信且违法的行为。从民事法律后果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一方虚构债务被发现,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作出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判决。而且,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曾虚构债务的,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从刑事法律后果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虚构债务并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严重影响司法秩序,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就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要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虚构债务这种行为还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一旦被查实,不仅会在法律上承担不利后果,在社会道德层面也会受到负面评价。所以,在离婚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如实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