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可以找当地住建局、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
当遇到开发商迟迟不交房的情况时,有多个途径可供选择。首先是当地住建局,住建局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对开发商具有监管职责。它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开发商的建设、销售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开发商存在违规交房延迟等情况,住建局有权对其进行调查和处理。例如,住建局可以要求开发商说明延迟交房的原因,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房工作,并根据情况对开发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其次是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了消费关系,当开发商不履行交房义务时,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消协可以为购房者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购房者分析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情况,并从中进行调解。消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开发商与购房者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通过投诉等方式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还可以选择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审理。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法院会判决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购房者的损失等。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通知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总之,当开发商迟迟不交房时,购房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