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离职后仍未变更,可通过内部协商、发出书面通知、向登记机关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等方式解决。
当企业法人离职后仍未进行变更登记,会给原法人带来诸多潜在风险,比如可能要对企业后续的一些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等。以下是具体的解决办法。
内部协商解决:原法人应首先尝试与公司其他股东、管理层进行友好沟通。解释清楚自己已经离职,继续担任法人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争取公司配合办理法人变更手续。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立场,同时了解公司对于变更法人存在的困难或顾虑,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发出书面通知:若协商没有达成预期效果,原法人可以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在通知中,明确告知公司自己离职的事实,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法人变更登记,并保留好相关的送达凭证,如快递单号、邮件发送记录等。这样做既可以进一步表明自己的态度,也为后续可能采取的措施提供证据。
向登记机关反映:如果公司仍然不配合,原法人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反映情况。携带自己的离职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登记机关说明公司拒绝变更法人的情况。登记机关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其他方法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原法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变更法人的义务。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离职且公司拒绝办理变更登记的事实。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公司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