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获取利息的判决要依据挪用公款的数额、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一般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而挪用公款获取利息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例如,甲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获取利息,这就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由于10万元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甲构成挪用公款罪。若甲挪用公款5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就会按照数额巨大的标准来量刑。
此外,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同时,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