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没有“盗采国家资源罪”这一罪名,与之相关的罪名主要有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等。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破坏性采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盗采国家资源的行为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非法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比如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一定数额以上等情况。
破坏性采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所谓“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此外,不同的矿产资源可能在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上会有所差异。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定罪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