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6周岁的聚众斗殴组织者,一般情况下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如果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聚众斗殴罪并不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罪名范围内,所以通常而言,不满16周岁的聚众斗殴组织者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会以该罪名定罪量刑。
然而,在聚众斗殴的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法律有特殊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定罪。
对于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考虑到犯罪人不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也会更加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在量刑上会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宽宥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