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与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情形及相应刑罚。该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情形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罚更重。
致人轻微伤在寻衅滋事罪中的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符合随意殴打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法律规定,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刑罚幅度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轻重,由法院综合判断后进行量刑。
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加重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不管每次造成的是轻微伤还是其他后果,只要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处罚就会加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法院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处罚金。这里的“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在实际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量刑的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