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十万以上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一般会结合挪用公款的用途、是否归还等情况来定罪量刑。如果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均可能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对于挪用公款十万以上的情况,具体定罪分析如下:
其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挪用十万以上用于非法活动,必然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因此,挪用十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同样,当挪用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时,构成挪用公款罪。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里的“数额巨大”,进行非法活动的标准是三百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标准是五百万元以上。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退赃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具体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