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债务关系的处理需区分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共同承担,一般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分担。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如果是一方为满足个人需求,如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明显属于个人债务,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因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另一方无需对此债务负责。
若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即便夫妻分居,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孩子支付学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而产生的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对于这类共同债务,在处理时,应当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要求另一方承担债务的请求。因此,夫妻分居后在面对债务问题时,要准确判断债务性质,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处理债务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