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解聘,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是从劳动者入职该单位开始起算。比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 3 年 4 个月,那么工作年限就按 3.5 年计算;若工作了 1 年 7 个月,工作年限则按 2 年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来说,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 2 年 8 个月,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该公司在小李孕期将其解聘,属于违法解除。那么经济补偿年限按 3 年计算,经济补偿为 3×5000 = 15000 元,而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 15000×2 = 30000 元。
总之,孕期被解聘的女职工,要清楚自身权益,遇到此类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