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期房买到烂尾楼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向政府部门求助、申请停贷、集体诉讼等方式处理。
当购买期房遭遇烂尾楼情况时,有以下多种途径可以尝试解决。
与开发商协商:首先要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了解烂尾的具体原因。如果是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如确定新的交付时间,以及延期交付的赔偿方案等。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以便后续作为证据使用。
向政府部门求助:政府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有监管职责。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会对开发商进行调查,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政府也可能会介入协调,引入新的资金或合作方,帮助项目复工。
申请停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烂尾且开发商明显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银行申请停贷。不过,在实践中银行一般不会轻易同意停贷。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一旦法院判决支持,购房者就无需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
集体诉讼:单个购房者的力量相对薄弱,联合其他购房者进行集体诉讼,可以增加维权的力度和影响力。集体诉讼能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在诉讼过程中,要推选有能力、有时间的代表,代表全体购房者与法院、开发商等进行沟通和协商。
在处理烂尾楼问题时,购房者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维权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