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书需包含标题、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等部分。
标题:一般为“劳动仲裁申请书”,置于页面首行居中位置,让仲裁机构能清晰识别文件性质。
双方信息:在申请书开头分别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信息要写清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准确填写双方信息,有助于仲裁机构准确联系到相关人员,推进仲裁程序。
仲裁请求:这是申请书的关键部分。对于未签合同的情况,常见的仲裁请求有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明确写出要求支付的具体金额,计算方式要合理合法。例如,按照入职时间和实际工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出应得的双倍工资差额。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事情的经过。说明何时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岗位是什么,工作期间的具体情况。重点强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以及因此给自己带来的权益损害。可以列举一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等,说明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自己的仲裁请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结尾:写明“此致”,然后换行写具体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最后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此外,在撰写申请书时,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避免使用模糊或带有情绪化的表述。同时,要确保所陈述的事实真实可靠,提供的证据充分有效。如果对申请书的撰写仍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精准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