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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

2026-01-03 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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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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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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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再续签合同,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但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决定不再续签合同,这属于劳动者单方面放弃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当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并且维持或者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例如工资待遇不降低、工作环境不恶化等,但劳动者仍然拒绝续订时,此时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同样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可若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订合同,比如降低工资、增加工作强度等,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因用人单位降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总之,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再续签合同是否有赔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在续订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降低约定条件的情况。

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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