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好。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按照以下步骤和方式妥善处理。
首先是协商。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方式。争议双方可以自行就争议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能在不破坏双方关系的前提下解决问题。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加班工资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坐下来,依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合理的加班工资支付方案。
若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居中斡旋,根据事实和法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比如,在一些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会倾听双方诉求,分析争议焦点,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受理并进行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手段,能为当事人提供最权威的司法保障。总之,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