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终止后发现家具损坏,可按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有相关赔偿条款,按条款要求租客承担责任;若合同未约定,双方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赔偿金额,仍无法解决则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租房合同终止后发现家具损坏,首先要查看租赁合同。大多数正规的租赁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关于租赁物损坏的处理方式和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清晰规定了租客在租赁期间造成家具损坏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标准,那么房东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租客进行赔偿。例如,合同约定若家具出现非自然损耗的损坏,租客需按照家具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或者根据损坏程度按一定比例赔偿。
若合同没有对家具损坏赔偿作出明确约定,房东和租客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房东要向租客指出损坏的家具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损坏家具的照片、视频等,说明家具损坏对其造成的损失。租客也应该积极配合,提供自己对损坏情况的看法和意见。双方通过坦诚的沟通,尝试就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此时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专业的评估机构会根据家具的购买价格、使用年限、损坏程度等因素,给出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这种方式相对客观公正,能够为解决赔偿纠纷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要是经过上述步骤仍然无法解决赔偿问题,房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客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房东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家具损坏的证据、与租客协商的记录等,以证明租客对家具造成了损坏以及自己的损失情况。通过法律判决来确定租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