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结束后,需完成房屋交接、费用结算、退还押金、合同存档等事项,以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首先是房屋交接。在合同结束前,租客应提前对房屋进行清洁整理,将房屋恢复到初始状态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房东和租客需共同对房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家具家电等是否有损坏。若发现有损坏情况,要明确责任归属。如果是租客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磨损,一般无需赔偿;但若是租客故意或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租客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其次是费用结算。要对租赁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结算,如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租客可以通过缴费记录或相关票据来确定具体费用金额。双方需当面核对费用明细,确保费用结算准确无误。若存在费用未结清的情况,应及时补齐。
然后是退还押金。在完成房屋检查和费用结算后,如果房屋没有损坏且费用已结清,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还租客押金。退还押金的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双方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如转账记录等,以防日后产生纠纷。
接着是合同存档。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妥善保存好租房合同。虽然合同已经结束,但在一定期限内仍可能会有与该租赁相关的问题出现,保存好合同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最后,如果双方在合同结束后有其他约定,如续租意向等,应及时签订新的合同或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以上步骤,可以较好地处理租房合同结束后的相关事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