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注销需按法定程序进行,一般包括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进行工商注销备案、登报公告、注销国地税、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申请、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印章等步骤。
成立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接着,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之后,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完成上述清算工作后,进行工商注销备案,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等材料办理。之后进行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再进行注销国地税,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完成税务注销。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申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刊登公告的报纸、公司原始档案等材料。
最后,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注销印章,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注销公司印章。至此,合资公司完成注销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