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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025-12-29 13: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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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不过,有部分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第一类是奖励性质的收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这类奖金是对个人在特定领域杰出贡献的认可和奖励,为了鼓励个人在这些领域继续做出贡献,所以给予免税待遇。

第二类是利息收入。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债券,国家发行金融债券也是为了特定的经济政策目标,对这些利息收入免税,有利于吸引投资者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支持国家建设。

第三类是政策性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这是国家为了保障一些特殊岗位或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而发放的,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所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四类是保障性质的资金。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这些是为了帮助困难群体维持基本生活而发放的资金,体现了社会的保障功能,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是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后获得的经济补偿,是对损失的弥补,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类是军人及退休相关收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是对军人服役期间贡献的一种经济补偿和安置费用。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是保障干部、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的资金,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哪些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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