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案件中拿到谅解书,法院通常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者较短刑期的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但具体量刑仍需结合案件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谅解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它在量刑时具有重要作用。
司法实践中,谅解书体现了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得到一定弥补,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有所降低。因此,法院在量刑时会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
如果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谅解书,那么法院有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对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也可能会宣告缓刑。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然而,谅解书并非唯一的量刑依据。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其他情节。例如,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即使取得了谅解书,也可能不会大幅度从轻处罚。所以,轻伤害案件拿到谅解书后的具体判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