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月数需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定义和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期限。通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8级伤残而言,不同的受伤部位和具体伤情,停工留薪期会有所不同。例如,手部骨折导致的8级伤残和腿部关节损伤导致的8级伤残,其恢复时间不同,停工留薪期也会有差异。
特殊情况的延长。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最长停工留薪期可以达到24个月。不过,这种延长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专业鉴定,以确保合理性和公正性。
各地规定的差异。除了上述《工伤保险条例》的一般规定外,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明确不同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在确定8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月数时,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例如,某些地区可能对于特定部位的8级伤残有明确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时长,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就需要遵循当地的标准。
确定8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月数,要综合考虑具体伤情、《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