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婴儿可能涉嫌遗弃罪,若情节恶劣,将构成刑事犯罪;若将婴儿置于无人监管和救助的环境,使婴儿面临生命危险,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法律层面,丢弃婴儿的行为性质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婴儿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父母对其负有抚养和监护的法定义务。如果父母出于经济困难、重男轻女等原因,将婴儿丢弃,但是其主观上并不希望婴儿死亡,并且丢弃的地点相对容易被他人发现和救助,如车站、医院门口等,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遗弃罪。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包括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情形。
故意杀人罪:若行为人将婴儿丢弃在偏僻、难以被发现的地方,如深山老林、荒郊野外等,使婴儿面临极大的生命危险,基本无法获得外界的救助,那么这种行为反映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剥夺婴儿生命的故意,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之,丢弃婴儿是严重违反法律和人伦道德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保障婴儿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和整个社会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