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打人致轻伤,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致人轻伤并不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内,所以未满16周岁打人致轻伤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若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意味着对于这类未成年人,国家有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干预和教育,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避免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因此,未满16周岁打人致轻伤,需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而赔偿责任一般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未成年人自己有财产,则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