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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是什么意思

2025-12-24 08: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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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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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初步达成一致而签订的文书,它对双方具有一定约束力。

房屋认购书的定义和性质。房屋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它是在购房者有购买意向,而开发商也有意出售房屋的情况下签订的。其目的是为了约束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就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进行进一步协商,并最终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同,认购书相对简略,它主要确定了双方交易房屋的初步意向和一些基本条款。

房屋认购书的主要内容。通常包含房屋的基本信息,如房屋的位置、户型、面积等;房屋的价格,包括单价、总价等;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按揭贷款等;认购定金的金额及交付方式,定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同的履行;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和地点等。这些内容为后续正式合同的签订奠定了基础。

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就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其约束。购房者需要按照认购书的约定按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开发商则不能将该房屋再出售给他人。如果一方违反认购书的约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购房者违约不签订正式合同,可能会丧失已支付的定金;开发商违约将房屋卖给他人,可能需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前,要仔细阅读认购书的条款,确保对其中的内容没有异议。要明确认购书中关于定金退还的条件,避免出现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而定金却无法退还的情况。同时,要注意认购书与后续正式合同之间的衔接,确保认购书中的约定能够在正式合同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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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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