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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法院怎么判定

2025-12-21 0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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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会依据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以确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

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判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在结婚登记后购买,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也存在特殊情况,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房产仅登记在该一方名下,法院可能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若在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涉及离婚等情况需要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时。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使用现状、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剩余贷款的承担方。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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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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