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员工可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存在违法解除等更严重情形,可能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当公司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使得员工被迫离职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有着明确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具体而言,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工作年限的计算也有详细规定。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情况,按照一年来计算经济补偿;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两个月半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公司的违法行为达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说,若员工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且公司存在违法解除行为,那么员工可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比如,员工工作满三年,正常经济补偿是三个月工资,若公司违法解除,就需支付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员工在遇到公司违反劳动法被迫离职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公司违规通知等,以便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能够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