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此外还可根据合同性质约定其他必要条款。
合同作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主要条款的完整性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主要条款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这些条款共同构成合同的“骨架”,缺一不可。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这是合同的基础条款,用于明确合同主体身份。自然人需写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住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注明全称及登记注册的住所。例如,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需填写身份证姓名及户籍地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需写明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此条款可避免因主体模糊导致的责任不清,是确认合同当事人资格的关键依据。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前提。不同类型合同的标的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为货物,服务合同的标的为劳务或服务,租赁合同的标的为租赁物等。标的需具体明确,避免抽象描述。例如,“购买100台笔记本电脑”需明确品牌、型号,而非仅写“购买电脑”,否则可能因标的不清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三、数量。数量是对标的的量化约定,需明确计量单位和具体数值。例如,“供应大米500公斤”需注明“公斤”为计量单位,避免使用“一批”“若干”等模糊表述。涉及数量的条款还可约定合理损耗范围,如“运输过程中损耗不超过3%”,以减少履行中的争议。
四、质量。质量条款需明确标的的质量标准,可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由双方约定具体指标。例如,建筑工程合同中需约定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明确验收方法和期限。质量条款是判断合同是否按约履行的重要依据,缺乏明确质量标准可能导致履行瑕疵争议。
五、价款或者报酬。这是一方获得标的需支付的代价,需明确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时间。例如,“合同总价款10万元,签订后3日内支付3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70%尾款,通过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价款条款需避免歧义,涉及外币的还需注明汇率及结算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义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如“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货物”;履行地点影响风险承担和管辖法院,如“交货地点为买方仓库”;履行方式包括运输方式(公路、铁路)、交付方式(自提、送货上门)等。例如,“卖方通过公路运输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仓库,运费由卖方承担”,明确的履行细节可降低履行成本和纠纷风险。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后果,需约定违约情形及对应责任,如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例如,“逾期交货的,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条款具有惩罚和补偿双重作用,可督促当事人诚信履约。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用于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例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争议解决方法可避免纠纷发生后因程序问题拖延解决时间。
此外,根据合同性质,还可约定其他必要条款,如买卖合同的包装条款、知识产权合同的保密条款等。但上述八项条款是各类合同的通用核心内容,条款越完整、明确,合同的可执行性越强,越能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起草合同时,需结合具体交易场景细化条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合同内容合法、严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