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通过收集劳动关系证据,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等权益,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转正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情形,被辞退时劳动者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具体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明确法律依据与权益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第82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第87条)。即使未转正,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即成立,转正后未签合同不影响权益主张。
二、收集劳动关系与辞退事实的核心证据
维权的前提是证明劳动关系及辞退事实,需重点收集以下材料:
1. 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需备注“工资”)、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入职登记表、同事证言(需注明身份及工作关联)、工作成果(邮件往来、项目文件、客户沟通记录)等。
2. 辞退证据:书面辞退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若已签署需注意条款合法性)、与领导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中关于辞退的内容)等。若无书面通知,需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辞退事实。
三、计算具体赔偿金额
1.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止,最长支持11个月。例如,工作满8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7个月工资差额(以实际月工资为标准,含奖金、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 违法解除赔偿金:若辞退无合法理由(如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且不属于第40条、41条的合法解除情形),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2倍。例如,工作1年2个月,经济补偿1.5个月工资,赔偿金为3个月工资。
3. 其他权益: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未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主张加班费(需提供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等证据)。
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 协商优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金额,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支付时间及方式。协商时注意保留沟通记录,避免口头承诺。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携带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赔偿金等。监察部门调查后可责令限期整改,效率较高。
3. 申请劳动仲裁:协商或投诉无果,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载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及复印件。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二倍工资差额时效通常从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算)。
4. 向法院起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涉及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用人单位可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劳动者可直接起诉。
五、注意时效与证据细节
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1年,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时效同样为1年,需及时主张。证据需尽可能原件留存,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电子证据需备份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必要时进行公证。
综上,转正后未签合同被辞退,劳动者需以证据为核心,明确赔偿范围,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途径逐步维权,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协助梳理证据及计算赔偿,确保权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