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借款合同存在一定区别和联系。区别在于二者在成立方式、包含内容、表现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联系是二者都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目的都是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来看二者的区别。在成立方式上,借条一般是由借款人出具给出借人的一种凭证,它往往是在借款发生时即刻形成的,是对借款事实的一种直接确认。而借款合同是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就借款的相关条款进行详细约定,通常有一个协商的过程。
在包含内容方面,借条相对较为简单,一般只需要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基本信息即可。而借款合同则更为详细和全面,除了上述基本信息外,还会对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从表现形式来说,借条通常是一张简单的书面凭证,格式较为随意。借款合同则有比较规范的格式,一般会有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内容条理更清晰。
再说说二者的联系。它们最核心的联系就是都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无论是借条还是借款合同,都是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当发生纠纷时,都可以作为出借人主张债权的依据。
二者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借条或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明确自己的出借金额、何时能收回借款等权利,借款人也清楚自己的还款义务和责任等。借条和借款合同在借贷活动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存在区别,但都围绕着借贷关系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