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时医院一般需开具诊断证明书、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在工伤鉴定过程中,医院提供的证明材料至关重要,它们是确定工伤情况和伤残程度的重要依据。
诊断证明书: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份材料。诊断证明书会明确患者所患疾病或所受损伤的具体情况,比如骨折的部位、类型,烧伤的面积和程度等。它是医生根据对患者的检查和诊断得出的专业结论,能清晰地表明工伤导致的身体损害状况,对于工伤鉴定机构判断工伤的严重程度有重要参考价值。
病历:病历记录了患者从受伤后到医院就诊的全过程,包括初诊时的症状描述、医生进行的体格检查情况、初步诊断意见、后续的治疗过程和病情变化等。完整的病历可以让工伤鉴定人员全面了解工伤发生后的治疗经过和病情发展,有助于准确判断工伤对身体造成的影响以及恢复情况。
检查检验报告:例如X光片报告、CT报告、MRI报告、血液检验报告等。这些报告是通过专业的医疗设备和检测手段得出的客观结果,能更精确地显示身体内部的损伤情况。比如X光片可以清晰看到骨折的具体位置和移位情况,血液检验报告可以反映是否存在感染等并发症。这些检查检验报告为工伤鉴定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持。
出院小结:如果患者因工伤住院治疗,出院小结会记录住院期间的治疗情况、出院时的身体状况、后续的康复建议等内容。它总结了整个住院治疗的过程和结果,对于评估工伤患者的康复程度和预后情况有重要意义。
医院开具的这些证明材料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并且要加盖医院的公章,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工伤鉴定机构会依据这些材料,结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工伤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