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时,员工工资应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若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会按照法定顺序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若未进入破产程序,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工资。
当企业倒闭时,员工最为关心的便是工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员工工资在企业破产财产分配中处于优先地位。
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会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评估。清算组会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员工工资等债权的数额,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员工需要及时向清算组申报自己的工资债权,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若企业未进入破产程序就倒闭了,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可以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支付工资。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追讨工资的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同时,员工也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