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形成的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
加工合同:这是常见的一种类型。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进行加工制作,最终将加工好的成品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例如,服装加工厂按照客户提供的布料和设计样式,为客户加工制作服装,就属于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与加工合同不同,定作合同中定作人不提供原材料,而是由承揽人自行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原材料,然后根据定作人的特定要求进行制作。比如,消费者到家具店定制一套实木沙发,家具店用自己采购的木材制作沙发并交付给消费者,这就是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当物品出现损坏时,定作人将物品交给承揽人进行修复,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常见的如汽车修理店为车主修理故障汽车,电器维修师傅为客户修理损坏的电器等,都属于修理合同范畴。
复制合同:承揽人依据定作人提供的样品,制作出与样品相同或相似的物品。像复印店按照客户提供的文件进行复印,或者文物复制单位复制文物等,均为复制合同的体现。
测试合同: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设备,对特定的项目或物品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结果。例如,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性能测试,就属于测试合同。
检验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物品的质量、规格、性能等方面进行检验,并给出检验结论。比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就构成了检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