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合同撰写需详细明确双方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价格及付款方式、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要对无房产证情况进行特别说明,以保障双方权益。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合同开头应明确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有助于在后续交易过程中双方能够顺利沟通,并且在出现纠纷时能够准确找到责任主体。
二、房屋基本情况详细描述房屋的具体位置,如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号房,同时说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户型结构等。特别要重点提及该房屋没有房产证这一事实,并明确该房屋的产权状况,例如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三、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明确房屋的成交价格,注明是总价还是单价。付款方式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常见的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如果是分期付款,要详细约定每一期的付款时间、金额及付款方式。
四、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约定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以及交付时房屋应达到的条件,如房屋的水电是否接通、是否腾空等。同时,要明确在交付时需要交接的相关物品,如钥匙、门禁卡等。
五、产权登记事宜虽然房屋没有房产证,但可以约定未来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事宜。明确办理房产证的责任主体,如果是卖方负责办理,要约定办理的时间节点和费用承担方式;如果是买方自行办理,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违约责任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应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例如,卖方逾期交付房屋、买方逾期付款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等。
七、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常见的有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选择仲裁或诉讼时,要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
八、其他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条款,如房屋的维修责任、附属设施的归属等。同时,合同应一式多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交易存在一定风险,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谨慎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