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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与借据有什么不同之处

2025-09-29 15: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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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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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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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与借据在定义、内容、法律作用、出具时间方面存在不同。贷款合同是借贷双方就贷款事宜达成的协议,借据是证明借款事实的凭证。

从定义上看,贷款合同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或者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双务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内容上差异明显。贷款合同的内容详细且全面,通常会包含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担保条款等诸多重要条款。这些条款对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借据的内容则相对简单,一般只需要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人签名等基本信息,它主要起到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作用。

法律作用不同。贷款合同是借贷关系的基础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如果在贷款过程中出现纠纷,贷款合同是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借据则主要是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它是一种债权凭证。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借据可以作为证明借款关系的直接证据。

出具时间不同。贷款合同一般是在贷款发放之前签订,它是借贷双方达成借贷意向后的书面确认。借据通常是在借款交付时出具,是对借款事实的一种即时确认。

综上所述,贷款合同和借据虽然都与借贷关系有关,但它们在定义、内容、法律作用和出具时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在借贷活动中,正确认识和区分这两者,对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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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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