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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拖延时间怎么算

2025-09-29 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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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昕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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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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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拖延时间的计算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般涉及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等,若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存在拖延,要依据法律规定的各环节时间节点来判断拖延时长。

工伤认定申请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1年是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可能会面临无法认定工伤的风险。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拖延作出结论,超出了规定的60日或延长后的90日,就属于拖延时间。

在工伤赔偿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支付赔偿款项,从应该支付赔偿的时间节点开始计算拖延时间。例如,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确定了赔偿金额和支付时间,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从规定支付日期次日起开始计算拖延时间。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伤拖延时间的计算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各个环节的时间要求来确定。

工伤拖延时间怎么算(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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