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人体损害有区别。二者在定义、适用法律、赔偿主体、认定程序、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不同。
从定义上看,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人体损害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
在适用法律方面,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伤的范围、认定程序、待遇标准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人体损害赔偿则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赔偿主体也有所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通常是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人体损害赔偿的主体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体损害,赔偿主体可能是肇事司机或其所在单位等。
认定程序上,工伤认定需要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而人体损害的认定通常是通过司法程序,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确定损害的程度和责任。
赔偿标准上,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相对固定,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人体损害赔偿的项目则更为广泛,除了上述类似的费用外,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且赔偿数额会根据责任划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在一些严重的人体损害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会成为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综上所述,工伤和人体损害存在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