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伤残所需时间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而工伤认定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阶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情况下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是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还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比如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如果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体现了对于简单、清晰的工伤认定案件,提高处理效率,及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才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常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不过,有些工伤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多方面的专业判断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检查、评估等。在这种情况下,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也就是说,最长可能需要90日才能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