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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哪些情形不享受年休假

2025-11-02 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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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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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是员工享有的一项重要福利,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员工无法享受。对于享受寒暑假的员工,如果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就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这是因为寒暑假本身就是一种较长时间的假期,已经满足甚至超过了年休假的时长。

当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并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时,也不能享受年休假。这是考虑到员工已经占用了较多的工作时间用于个人事务,若再享受年休假,可能会对工作秩序和单位的正常运营产生较大影响。

病假情况也是影响年休假的重要因素。对于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如果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就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这是因为较长时间的病假意味着员工身体状况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恢复,且这段时间已经脱离工作岗位较长,若再给予年休假,可能会加重单位的人力负担。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同样不能享受年休假。这类职工的工作年限相对较长,身体状况应该相对较好,较长时间的病假可能会对工作安排造成较大干扰。

而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也不享受年休假。因为这类职工工作经验丰富,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单位比较重要,长时间的病假会对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如果员工在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消失后,下一年度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同时,单位在处理员工年休假问题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有哪些情形不享受年休假(0)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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