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监事的公司一般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但它们的情况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而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股东只有一人,公司规模通常相对较小,从简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的角度出发,法律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完全缺乏监督机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决策和管理公司事务时,仍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法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财务审计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国有独资公司,它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但并非没有监督。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重大决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机制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家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