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后通常是可以退钱的。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承租人已经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等费用,出租人应当予以退还。因为合同无效意味着双方基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自始不存在,出租人收取租金便没有了合法依据。例如,当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而被认定无效时,承租人之前缴纳的租金就需要由出租人返还给承租人。
同时,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使用了租赁物,虽然合同无效,但也不能完全不承担任何费用。一般会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不过这和基于有效合同支付租金是不同的概念。
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方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出租人明知房屋不符合出租条件仍出租,导致合同无效并给承租人造成搬家费用、装修损失等,出租人就应当赔偿这些损失。而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就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分担损失。
租赁合同无效后,在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承租人支付的费用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是可以退回部分或全部已支付款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