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协议无需写成书面形式,但要使其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条件,也可事后补充书面借条以固定证据。
在法律层面,口头协议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要使借钱的口头协议有效,需具备一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参与借款的双方都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清晰理解借款行为及其后果。借款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借款用途等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口头协议存在很大的弊端,因为它缺乏直观的证据载体。一旦发生纠纷,举证会非常困难。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在完成口头协议后,建议及时补充书面借条。书面借条应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确保身份明确。二是要明确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避免金额产生歧义。三是写明借款用途,合法的借款用途能进一步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四是约定借款利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五是确定还款时间和方式,清晰的还款约定能减少后续纠纷。六是双方都要在借条上签字或按手印,并注明借条签订的日期。
在借款过程中,还可以通过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方式来辅助证明借款事实,进一步增强借款协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